用于计算公司数量, INSEE 在其法律定义中考虑了公司. 按照这个办法, 2019年留尼汪岛非农业和非金融商业部门共有45,600家公司. 或者, 2008年经济现代化法引入了经济意义上的新商业概念, 这使得有可能考虑到经济参与者日益增长的群体组织. 从一种定义到另一种定义的转变改变了对留尼汪生产力结构的描述 (不包括农业和金融部门).
根据公司的经济定义, 岛上的经济结构有 42,650 家拥有单一合法单位的公司, 675 家公司,共有 2,250 个法人单位,总部位于留尼汪岛,170 个法人单位位于留尼汪岛以外. 而且, 总部位于留尼汪岛的 700 个合法单位属于总部不在岛上的公司,因此他们的活动不再记录在留尼汪岛. 按照这个办法, 留尼汪岛企业总体增加值下降至6家,10亿欧元. 这一差距几乎完全归因于总部不在留尼汪岛的公司的 700 个合法单位。.